一般貿易
一、定義與代碼
一般貿易是指我國境內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單邊進口或單邊出口的貿易。本貿易方式代碼“0110”,簡稱:一般貿易。
二、適用范圍
(一)本貿易方式包括:
1.以正常交易方式成交的進出口貨物;
2.來料養殖、來料種植進出口貨物;
3.進料加工貿易中,對方有價或免費提供的機器設備;
4.旅游旅館、酒店進口營業用的食品和餐佐料等;
5.貸款援助的進出口貨物(包括我方利用貸款款項自行采購進口的物資);
6.外商投資企業用國產原材料加工產品出口或經批準自行收購國內產品出口的貨物;
7.國內經營租賃業務的企業購進供出租用的貨物;
8.經營保稅倉庫業務的企業購進供自用的貨物;
9.經營免稅品和免稅外匯商品的企業購進自用的手推車、貨架等貨物;
10.外商投資企業進口供加工內銷產品的料件;
11.外籍船舶、飛機在我國境內添加的國產燃料;
12.對臺間接貿易進出口貨物。
(二)本貿易方式不包括:
1.進出口貨樣廣告品,貿易方式代碼為"3010"(貨樣廣告品A)、"3039"(貨樣廣告品B);
2.無進出口經營權的單位經批準臨時進出口貨物,貿易方式代碼為"9739";
3.個體工商業者進口小型生產工具,貿易方式代碼為"4310"、"4339";
4.運回國內對外承包工程期間在國外獲取的機器、設備,貿易方式代碼"3410";
5.境外勞務合作項目,對方以實物產品抵償我勞務人員工資所進口的貨物(如鋼材、木材、化肥、海產品等),貿易方式代碼為"3410"。
易貨貿易
一、定義與代碼
易貨貿易是指不通過貨幣媒介而直接用出口貨物交換進口貨物的貿易。本貿易方式代碼為"0130",簡稱:易貨貿易。
二、適用范圍
本貿易方式包括與原蘇聯、東歐等二十六國以及與其他國家的易貨貿易。
本貿易方式不包括:
1、對臺小額貿易中簽訂易貨合同的貿易,對臺小額貿易中簽訂易貨合同的貿易應為"其他貿易"(9737)。
2、邊境小額貿易中簽訂易貨合同的貿易,應為"邊境小額"(4019)。
來料加工裝配貿易
一、定義與代碼
(一)來料加工裝配貿易是指由外商提供全部或部分原材料、輔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裝物料(以下簡稱"料件"),必要時提供設備,由我方按對方的要求進行加工裝配,成品交對方銷售,我方收取工繳費,對方提供的作價設備價款,我方用工繳費償還的交易形式。
來料加工裝配貿易項下進口料件和出口成品貿易方式代碼為"0214",簡稱:來料加工。
(二)來料加工裝配進口的設備是指來料加工裝配貿易項下外商提供的設備(含設備附帶的物品),包括以工繳費(或差價)償還的進口設備和外商免費提供的設備。
來料加工裝配進口設備貿易方式代碼為"0220",簡稱:來料設備。
(三)來料加工余料結轉,指來料加工項下一個合同履行完畢或因故中止后,剩余進口料件經海關批準從該合同手冊(即余料轉出手冊)轉入同一個企業的其他加工貿易合同手冊(即余料轉入手冊)繼續加工復出口。
簡稱:來料余料結轉,貿易方式代碼:0200。
(四)來料加工成品退運,指來料加工項下已出口的加工成品因各種原因退回境內,并在重新加工后復出口。
簡稱:來料成品退運,貿易方式代碼:4400。
(五)來料加工復運出口料件,指復運出境的原來料加工進口的、加工過程中產生的邊角、廢料及剩余料件。
簡稱:來料料件復出,貿易方式化碼:0265。
本貿易方式包括來料加工退換出口的料件。
(六)來料深加工結轉貨物,指已在海關辦理結轉手續不直接出口,而是轉讓給境內其他承接進口料件加工復出口業務的單位(包括外商投資企業)進行再加工裝配的來料加工的成品或半成品。
簡稱:來料深加工,貿易方式代碼"0255"。
二、適用范圍
本貿易方式不包括:
(一)來料加工裝配貿易合同項下剩余料件內銷及經批準進口料件或成品轉內銷,貿易方式為"來料料件內銷"(0245)、"來料成品內銷"(0345)。
(二)"來料種植"和"來料養殖"進出口貨物貿易方式應為"一般貿易"(0110)。
來料加工轉內銷貨物
一、定義與代碼
來料加工轉內銷貨物是指來料加工裝配貿易進口的料件或已加工的成品,經批準不返銷出口轉為內銷的貨物,包括海關事后發現有關企業擅自內銷并準予補辦進口手續的貨物。
來料成品轉內銷貿易方式代碼為"0345",簡稱:來料成品內銷。來料料件轉內銷貿易方式化碼為"0245",簡稱:來料料件內銷。
二、適用范圍
本貿易方式包括經濟特區和保稅區來料加工轉內銷的貨物。
本貿易方式不包括:
1.來料加工的成品或半成品在境內轉讓給其他承接進口料件加工復出口業務的單位再加工裝配,貿易方式應為"來料深加工結轉貨物"(0255)。
2.海關事后發現有關企業擅自內銷按走私處理的。
補償貿易
一、定義與代碼
補償貿易是指由境外廠商提供或者利用國外出口信貸進口生產技術或設備,我方企業(包括"外商投資企業")進行生產,以返銷其產品的方式分期償還對方技術、設備價款或貸款本息的交易方式。包括經經貿主管部門批準,使用該企業(包括企業聯合體)所生產的其他產品返銷給對方,進行間接補償的方式。
本貿易方式代碼為"0513",簡稱:補償貿易。
二、適用范圍
本貿易方式包括補償貿易中對方有償或免費提供的機器設備、工模具等。
本貿易方式不包括:
(一)直接用國內產品同國外廠商交換設備、料件或成品,以貨換貨,貿易方式為"易貨貿易"(0130)。
(二)出口產品收取外匯,貿易方式為"一般貿易"(0110)。
(三)在補償貿易合同中同時訂有來料加工合同的,來料加工合同部分,貿易方式為"來料加工"(0214)。
進料加工貿易
一、定義與代碼
進料加工貿易按照對外簽約形式分為"進料加工非對口合同"和"進料加工對口合同"。
(一)"進料加工非對口合同"是指我方有外貿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動用外匯購買進口原料、材料、輔料、元器件、零部件、配套件和包裝物料(以下簡稱料件),加工成品或半成品后再返銷出口的交易形式。本貿易方式代碼"0715",簡稱:進料非對口。
(二)"進料加工對口合同"是指買賣雙方分別簽訂進出口對口合同,料件進口時,我方先付料件款,加工成品出口時再向對方收取出口成品款項的交易形式,包括動用外匯的對口合同或不同客戶的對口的聯號合同以及對開信用證的對口合同。本貿易方式代碼為"0615",簡稱:進料對口。
(三)進料加工復出口料件,指復運出境的原進料加工進口的剩余料件和加工過程中產生的邊角、廢料。簡稱:進料復出料件,貿易方式代碼為"0664"。
本貿易方式包括進料加工退換出境的料件。
(四)進料深加工結轉貨物,指已在海關辦理結轉手續不直接出口,而是轉讓給境內其他承接進口料件加工復出口業務的單位(包括外商投資企業)進行再加工裝配的原進料加工的成品或半成品。簡稱:進料結轉貨物,貿易方式代碼為"0654"。
本貿易方式包括保稅區退區貨物和保稅倉退倉貨物中作為深加工料件進口的貨物。
(五)進料加工余料結轉,指進料加工項下一個合同履行完畢或因故中止后,剩余進口料件經海關批準從該合同手冊(即余料轉出手冊)轉入同一企業的其他加工貿易合同手冊(即余料轉入手冊)繼續加工復出口。簡稱:進料余料結轉,貿易方式代碼:0600。
(六)進料加工成品退運,指進料加工項下已出口的加工成品因各種原因退回境內,并在重新加工后復出口。簡稱:進料成品退運,貿易方式代碼:4600。
二、適用范圍
本貿易方式包括進料加工合同項下進口的料件和加工出口的產品,還包括進料加工貿易中外商免費提供進口的主輔料和零部件。
本貿易方式不包括:
(一)進料加工經批準轉內銷的進口料、件或加工成品,貿易方式應為"進料成品內銷"(0744)、進料料件內銷(0644)。
(二)海關批準設立的保稅工廠進料加工進口料件及出口成品,貿易方式應為"保稅工廠"(1215)。
(三)進料加工合同項下對方有價或免費提供的進口機器設備,貿易方式應為"一般貿易"(0110)。
?。ㄋ模┩馍掏顿Y企業為履行產品出口合同進口料件和加工出口產品,貿易方式應為"三資進料加工"(2215)。